etf基金和lof基金是什么意思(2种基金概念和区别介绍)
不知不觉2021年就要过半了,最近各家媒体平台也在盘点上半年的各项数据,其中ETF的发行盛况就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。截至6月18日,今年ETF发行数量已达138只,较去年同期的69只实现翻倍增长,并且已经超过去年全年新发行ETF总数量。今年新发ETF产品的总发行规模达到705.90亿元,较去年同期591.63亿元的ETF产品发行规模也有了大幅增长,ETF市场整体规模也迎来进一步扩张。目前非货ETF总规模为8800.44亿元,总规模即将突破万亿元关口。(来源:财联社,2021.06.19)
随着越来越多的小伙伴加入ETF投资大军,很多“新玩家”对场内基金的“玩法”还是有些混乱,尤其场内交易基金的两个典型代表ETF和LOF的区别还是搞不清,今天小夏就来帮大家捋一捋~
01
ETF和LOF本质区别
我们之前介绍过ETF和LOF,它们从概念和名称上来看,其实就有本质上的区别。ETF(Exchange Trades Funds)全称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,简称交易所交易基金,是一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开放式指数基金,兼具股票、开放式指数基金及封闭式指数基金的优势和特色,是一种高效的指数化投资工具。这里划个重点,ETF通常采用完全被动式管理方法,属于指数基金。
而LOF(Listed Open-Ended Funds)全称是上市型开放式基金,是对开放式基金交易方式的创新,最大特点是既可以在场外进行基金份额申购或赎回,又可以在场内买入或者卖出,是将场外市场与场内市场联系在一起的一种创新基金品种。
所以,ETF本质上是采取被动策略的指数基金;而LOF本质上就是普通开放式基金增加了场内交易方式,它可能是指数型基金,也可能是主动管理型基金。
02
交易方法上的四大不同
搞懂了ETF和LOF本质上的区别。其实投资者更容易混淆的是ETF和LOF在交易方式上的区别。
先说参与ETF投资的方式,可以采用认购、申购和赎回、买卖等方式。认购指的是,在ETF发售期间可以使用现金、一揽子股票或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方式认购ETF;申购和赎回指的是,在ETF开放申购、赎回期间,大家可以使用A股账户申购和赎回;ETF的买卖指的是,ETF上市交易后,可以在二级市场,像买卖股票一样进行买卖。而参与LOF的投资方式则简单一些,既可以像普通开放式基金一样,在指定网点申购与赎回基金份额;也可以像ETF一样,在交易所买卖。(参考来源:深交所微信号,2020-12-30)
再说说ETF和LOF交易规则的不同:
一是认购、赎回机制不同。就像刚刚说的,ETF既可以用现金直接申购和赎回,也可以先买入这只ETF的成分股,再用这一揽子股票换成基金份额,这也是ETF区别于其它基金的显著特点;而LOF本质是普通开放式基金,所以申购和赎回只能用现金来完成。
二是申购、赎回的场所不同。小夏之前给大家科普过场内场外的区别,场内基金指的是能够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,场外基金则是指在银行、证券公司、第三方理财平台或基金公司直销平台可以直接交易的基金。ETF是单纯的场内基金,只能使用A股账户投资;而LOF则有场内场外两个渠道,除了可以像ETF一样在交易所内买卖之外,还可以像普通基金一样在银行、证券公司、第三方理财平台或基金公司直销平台交易申购和赎回。
三是参与门槛不同。ETF申购赎回的资金参与门槛较高,一般在一百万元左右,适合大户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参与;LOF的申赎门槛较低,一般没有特别要求。
四是净值报价频率不同。在二级市场净值报价上,ETF每15秒提供一个基金参考净值报价,而LOF一般一天只提供一次或几次基金参考净值报价。另外,LOF基金的交易效率低于ETF,比如深交所的LOF基金T日卖出后资金T+1日到帐,而赎回资金至少T+3日到帐。从这个角度来看,ETF在交易频率上更像股票,而LOF更像普通基金。(上述参考来源:深交所,2020.12.16,2020.12.30)
03
ETF和LOF如何选择
对于投资者来说,选择ETF和LOF的主要意义有两个:一是享受场内交易带来的灵活性,可以像股票一样在场内交易,买入卖出的效率更高;二是增加了套利机会,以ETF为例,投资者可以在一级市场通过指定的ETF交易商向基金公司用一篮子股票申购ETF份额,同时可以在二级市场以市场价格买卖ETF,当一二级市场价格不一致时,就出现了套利机会。LOF套利也是类似的概念。不过利用套利获得收益更加适合经验丰富的投资者,普通投资者对市场和套利机会的把控比较难,还是做到长期持有,才是获得投资回报的更明智的方式。
总结一下,ETF和LOF除了本质区别外,更多的是交易方式上的不同,ETF在交易规则上更加灵活,LOF在基金类型上更加多元。至于如何选择,还是要看基金的投资方向和策略。不管最后大家选择哪一种,建议大家都能够长期持有,以争取更高的收益。(来源:金融界,2018.11.09;中国证券报,2008.02.2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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