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类机房建设标准和要求(模块化机房品牌排行)
1、《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》(《民规》第8.10.2条、《技术措施》第6.2.2条))
7.8.2 制冷和供热机房内设备布置,应符合以下要求:
1、机组与墙之间的净距不小于1m,与配电柜的距离不小于1.5m;
2、机组与机组或其他设备之间的净距不小于1.2m;
3、留有不小于蒸发器、冷凝器或低温发生器长度的维修距离;
4、机组与其上方管道、烟道或电缆桥架的净距不小于1m;
5、机房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1.5m。
2、《锅炉房设计规范》(《技术措施》第8.2.3条)
4.4.5 锅炉操作地点和通道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2m,并应符合起吊设备操作高度的要求。在锅筒、省煤器及其他发热部位的上方,当不需操作和通行时,其净空高可为0.7m。
4.4.6 锅炉与建筑物的净距,不应小于表4.4.6的规定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当需在炉前更换锅管时,炉前净距应能满足操作要求。大于6t/h的蒸汽锅炉或大于4.2MW的热水锅炉,当炉前设置仪表控制室时,锅炉前端(树上鸟教育暖通设计杜老师)到仪表控制室的净距可减为3m;
2 当锅炉需吹灰、拨火、除渣、安装或检修螺旋除渣机时,通道净距应能满足事件的要求;装有快装锅炉的锅炉房应有更新整装锅炉时能顺利通过的通道;锅炉后部通道距离应根据后烟箱能否旋转开启确定。
10.2.2 换热器间通道的宽度不宜小于0.7m。
3、《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
13.3.7 各种设备的主要操作通道的净距如设计不明确时不应小于1.5m,辅助的操作通道净距不应小于0.8m。
4、《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 》
10.2.3 水泵机组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:
1、相邻两个机组基础间的净距应符合下列要求:
1)当电动机容量小于等于55kW 时,不应小于0.8m;
2)当电动机容量大于55kW 时,不应小于1.2m。
2、当考虑就地检修时,至少在每个机组一侧应留有大于水泵机组宽度加0.5m 的通道。
3、相邻两个机组突出部分的净距以及突出部分与墙壁间的净距,应保证泵轴和电动机转子在检修时能拆卸,并不应小于0.7m;当电动机容量大于55kW 时,不应小于1.0m。
4、中继泵站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.2m。
5、水泵基础应高出站内地坪0.15m 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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